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年報 (2017/2018)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是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條例》(第626章) 第42條成立的法定機構,其主要職能是透過發牌照予物業管理公司及物業管理人,規管及管制物業管理服務的提供;推動物業管理業專業行事持正,並提高該專業的能力及專業性以及維持和提升物業管理業專業的地位。 本局現正積極籌劃和推展各項工作,包括制訂發牌制度建議,並計劃於2018年底前將建議進行公眾諮詢,以期在2019年內將《物管條例》下有關發牌制度的附屬法例(包括物業管理服務的釐定、發牌準則、持牌條件、牌照費用、物業管理公司須向客戶提供的資料及方式等)提交立法會,以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審議通過。<br<
為讓公眾了解監管局的職能及工作進度,監管局已把周年報告上載到本局網站

(https://www.pmsahk.org.hk/tc/information/publication.html),歡迎瀏覽。

24-1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