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物業管理服務水平

民政事務總署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日就設立物業管理服務水平發出諮詢文件, 諮詢期直至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諮詢文件可於18區民政事務署, 也可於民政事務總署網站下載www.had.gov.hk/file_manager/en/documents/publications/consultation_papers/bm_paper_eng.pdf

06-12-2010